首页> 资讯> 详情

速递!婚内借款协议有效吗?

2023-02-23 15:19:19 来源:法务网


(相关资料图)
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的财产往往默认混同,不分你我,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。但《借款协议》的前提是一方将其自有资金借贷给他人,而夫妻这一特殊身份就使得“夫妻之间的借贷”显得有些生疏而冷漠。那么,借贷关系究竟能不能在夫妻之间成立呢?如果成立,又该如何向配偶主张权利呢?

我们要明确,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,从未将夫妻间的婚内借贷排除在外,只因夫妻财产共有制的存在,以夫妻为主体的借贷关系,时常难以评判,所以很多案件会难以进行。但在相关解释中,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一方个人事务,双方约定将此作为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的,可以按照借款处理。

所以,如果借款的这笔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,在偿还时,可以扣除本应属于其所有的那部分,只需偿还借款的一半。相反,若借款方有证据表明借款的这笔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,就可以按照一般的民间借贷处理,要求偿还全部的借款。

可见,对于偿还金额的多少,举证责任更多在于出借方,若想要回全部,就需要证明借款资金的来源为个人财产。否则,法院通常会默认款项来源为夫妻共同财产,最终只能拿回一半。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较长的夫妻而言,资金上或许早已发生混同,此时想证明财产的属性,确实比较困难。因此,当借款来源模糊不清,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时,最好提前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资金的来源,以免日后发生争议。

关键词: 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特殊身份 模糊不清

上一篇:娜可露露怎么玩_娜可露露怎么玩
下一篇:最后一页